中國加強科技倫理治理
2022-03-31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分享: |
在2021世界人工智能大會展覽現場,觀眾與仿人機器人下象棋對弈。楊建正攝(人民視覺)
工作人員在哈爾濱工業大學生命科學中心實驗動物平臺觀察小鼠。新華社記者 謝劍飛攝
科技是發展的利器,也可能成為風險的源頭。近年來,基因編輯、人工智能、輔助生殖等技術迅猛發展,但也在全球范圍內引發了一些爭議和倫理挑戰。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中國首個國家層面的科技倫理治理指導性文件。《意見》明確了開展科技活動應當遵循的科技倫理原則,提出了增進人類福祉、尊重生命權利、堅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風險、保持公開透明等五項原則。
明確科技倫理治理原則和要求
科技倫理是科技活動必須遵循的價值理念和行為規范。此次兩辦印發的《意見》,提出了“倫理先行、依法依規、敏捷治理、立足國情、開放合作”的科技倫理治理基本要求。
科技部副部長相里斌說,加強科技倫理治理應推動科技倫理要求貫穿科技活動的全過程,加快推進科技倫理治理法律制度建設,快速、靈活應對科技創新帶來的倫理挑戰,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科技倫理體系,積極推進全球科技倫理治理。
隨著科技創新的快速發展,中國目前在很多領域內的科技發展已經走在世界前沿,部分科技工作已經到了“無人區”的探索發展階段,面臨的科技倫理挑戰也日益增多。“中國科技倫理治理的體制機制不健全、制度體系不完善、領域發展不均衡,難以適應中國科技創新快速發展的需要。”相里斌表示,更好地引導科技向善、規范科技創新行為,是出臺《意見》的現實需求。
科技倫理治理原則和治理基本要求的提出,是此次《意見》的最大亮點之一,彰顯了中國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立場和態度。
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委員翟曉梅表示,《意見》把“增進人類福祉”作為科技倫理的首要原則,表明增進人類的福祉是科技發展的原動力。科技倫理的目標就是捍衛科學共同體沿著向善的軌道發展,確保科技真正以人為本,促進社會和平和可持續發展。
“《意見》提出的五項倫理原則,跟國際社會和國際科學共同體的原則是一致的,這是我們能跟國際科技共同體進行對話的基礎。”翟曉梅說,“從這個意義上來講,這些原則對于我們推動國際合作也是十分必要的。”
科技倫理治理具有國際性,中國目前有9100萬名科技工作者,總體量居世界第一。近年來,中國主動開展科技倫理治理的國際合作交流。相里斌介紹,中國組織專家積極參與起草世界衛生組織《衛生健康領域人工智能倫理與治理指南》,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工智能倫理問題的建議書》起草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希望中國科學家在國際交流合作、開放共享中互相借鑒經驗,為世界提供中國科技倫理治理的方案和智慧。”他說。
制定重點領域規范和標準
《意見》在制定完善科技倫理規范和標準方面提出,制定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的科技倫理規范、指南等,完善科技倫理相關標準,明確科技倫理要求,引導科技機構和科技人員合規開展科技活動。
近年來,在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領域出現了基因編輯、異種器官移植等挑戰人類倫理和價值觀念的研究課題。翟曉梅說,新興前沿技術的發展讓社會面臨著很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為此,《意見》提出了“合理控制風險”的原則,以具有前瞻性、負責任和審慎的立場對待新的技術,尤其是對人類自身存在可能產生重大影響、極具爭議技術的廣泛應用時更是如此。
翟曉梅舉例說,在醫學領域涉及人作為受試者的研究中,首先應基于倫理承諾,即開展研究是符合倫理的,受試者是得到最大限度保護的,包括知情權、保密權、隱私權等,還應考慮在涉及實驗動物的研究中給研究人員賦予善待實驗動物的責任。
醫學倫理研究是科技倫理的重要方面,也是科技倫理的先行者。國家衛健委科教司副司長顧金輝介紹,在醫學的科技倫理規范方面,近年來中國醫療衛生系統率先建立了倫理審查制度和監管體系、醫學研究倫理審查技術指導體系以及國家醫學研究登記備案信息系統,并制定了《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管理辦法》。
而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挑戰下,如何針對相關應急公關項目展開倫理審查,也對科技倫理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里斌說,在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科技部提出應急科技倫理審查原則,對新冠肺炎科研應急攻關項目開展全覆蓋倫理審查,嚴守審查標準,提高審查效率,確保受試者權益。
科技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司長戴國慶表示,科技部目前已對生命科學、醫學和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科技倫理高風險科技活動清單研究作了部署,委托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的3個分委員會研究起草相關領域科技倫理高風險活動清單,清單將于年內發布。
探索建立倫理審查中心
審查、監管機制的完善是建立國家科技倫理治理體系的重要一環。此次《意見》為加強科技倫理治理劃定了“紅線”,對科技倫理審查、監管等作出具體規定,要求開展科技活動應進行科技倫理風險評估或審查,并特別針對涉及人、實驗動物的科技活動作出規定;要求完善科技倫理風險監測預警機制;研究制定科技倫理高風險科技活動清單等。
戴國慶表示,在審查方面,《意見》參照國際通行做法,要求從事科技活動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科技倫理委員會,負責對開展科技活動的倫理審查。目前還不具備設立科技倫理委員會條件的單位,可以委托其他科技倫理委員會開展審查。
“為了推動這項工作,我們將探索建立專業性、區域性的倫理審查中心。”戴國慶指出,《意見》對于國際科技合作的倫理審查也有專門規定,要求國際合作研究活動要通過合作各方所在國家的科技倫理審查。
科技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副司長馮楚建表示,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在開展科技活動前,首先要主動進行科技倫理的風險評估,達到了科技倫理審查規范要求的,必須及時開展科技倫理審查。“科研單位、科技人員不能‘干了再說’,為了創新放棄倫理要求。”馮楚建說。
針對科技倫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意見》明確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企業等是科技倫理違規行為單位內部調查處理的第一責任主體,對情節嚴重的科技倫理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將科技類社團組織納入到科技倫理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體制機制完善、制度保障、教育宣傳等方面提出了新任務和新要求。中國科協宣傳文化部副部長宋玉榮表示,中國科協將推動成立中國科技倫理學會,廣泛匯聚科學家、工程師、法學家、企業家等跨學科的專家力量,開展倫理道德規范制定,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強化國際間的交流對話,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劉 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