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香巴拉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2025-03-10 來源:香巴拉資訊 | 分享: |
一、項目概述
(一)項目名稱:四川香巴拉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服務
(二)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三)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共三年)
(四)采購需求
1.為采購人解答法律咨詢,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2.草擬、審查和修改法律文件。
3.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
4.接受采購人委托,擔任訴訟、仲裁等案件代理人。
5.就采購人的重大項目提供全程的專項法律服務。
6.對采購人所涉及的經濟行為進行法律分析。
7.協助采購人建立健全法律事務管理辦法。
8.為采購人日常工作管理事務提供其他所需的法律服務。
9.供應商需在響應文件中明確辦理上述第5項事項時的優惠幅度或計費方式。
(四)最高限價:16000元/年(人民幣)。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將視為無效。
(五)競爭性磋商報名登記、資格文件遞交起止時間及方式:
自北京時間2025年3月10日10時起至2025年3月13日10時止,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已填寫的《報名信息登記表》、資格文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后掃描發送至: 45009918@qq.com。
供應商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以電子郵件形式報名登記并發送資格文件,如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名登記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若因供應商提供的信息錯誤,對本次其競爭性磋商造成影響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所有責任(若供應商需變更報名信息,應于報名截止日之前重新報名登記)。
二、評審時間及方式
參與競爭性磋商的供應商須在2025年3月13日10時前提交紙質版響應文件(需密封蓋章,一式五份)。評選方式為綜合評分法。郵寄地址:世紀城路66號四川廣播電視臺,聯系人:張原,電話:13678026927。
三、供應商參加競爭性磋商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經國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合法登記注冊,并具備有效《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的律師事務所。
2.供應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在參加本次競爭性磋商前三年內不得具有犯罪記錄。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加。
四、響應文件構成
(一)參與競爭性磋商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針對本項目的實施方案(包含提供相關服務的反饋時間)
(五)擬派本項目服務團隊人員配置情況及相應人員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報價明細(含稅)
(七)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
五、響應文件要求
(一)明確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
(二)所有文件加蓋競爭性磋商申請人公章(騎縫章)
(三)報價均為含稅價
四川香巴拉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