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文化
2016-10-26 來源:網絡 作者: | 分享: |
天葬
說到藏傳佛教不得不說具有藏傳佛教特色的天葬。從傳統的角度看,天葬風俗與佛教十分吻合。是與佛教的發展息息相關的一種藏俗。行天葬是最高境界的施舍。
在佛教中,“布施”是信徒的標志之一,它直接關系到信徒未來能否成佛得道的關鍵,而“布施”之中的最高境界是“施舍”。按照佛教教義,人死以后,靈魂便離開肉體進入新的輪回,而肉體只像一件衣服一樣再無用處。但死后將尸體喂鷹,又算是人身的最后一次善事,作為“布施”施舍給其他生物也算是發揮了其最后的價值。天葬就是一種最徹底的施舍,天葬并不是死者要借鷹的翅膀把靈魂帶上天界。在藏族的喪葬文化中,靈魂和軀體是兩個各自獨立存在的概念,無論是藏族原始宗教(苯教)?對死亡的認識或者藏傳佛教信徒中對死亡的解釋,都是把靈魂和軀體截然的分開,天葬這種喪葬方式把尸體喂鷹,只不過是這個死者的最后一次施舍,靈魂已經離開了的軀殼,讓它喂鷹,就是發最后的一次慈悲。將自己的肉體奉獻給天葬臺上的禿鷲和那些無形的生靈,從而在此生的最后做了一件有功德的事情。藏族的喪葬習俗是與藏族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天葬里有佛的慈悲、愛心、利眾、施舍的觀念在里面,應該肯定的是它們都受到宗教的深刻影響,共性很多,人們對死的觀念也幾乎是一致的,正因為佛教的慈悲之心在天葬得到充分的體現,所以絕大多數的藏族人選擇這一葬儀的原因。
法器
藏傳佛教法器類繁多,具有濃厚的神秘色彩。這些法器大體可以分為禮敬、稱贊、供養、持驗、護魔、勸導六大類。袈裟、項珠、哈達等屬于禮敬類;鐘、鼓、骨笛、海螺、六弦琴、大號等屬于稱贊類;塔、壇城、八寶、七政、供臺、華蓋等屬于供養類;念珠、木魚、金剛杵、灌頂壺、嘎巴拉碗等屬于持驗類;護身佛、秘密符印等屬于護魔類;刻有或者寫有六字真言的瑪尼輪、轉經筒和幢、石等屬于勸導類。每件法器都有其不同的宗教含義,有的法器兼有數種用途。
僧職稱謂
藏傳佛教的僧職,在教內已形成一整套既嚴格又分門別類的選拔制度,它是維系藏傳佛教寺院及僧團秩序、開展各類宗教活動的重要組織保障。其稱謂眾多,概括來說,大體上可分為封號性僧職稱謂、學位性僧職稱謂、戒律性僧職稱謂和寺院組織中之僧職稱謂。
封號性稱謂
封號性僧職稱謂,是由歷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一種僧職稱謂,在藏傳佛教諸多僧職稱謂中最具聲望。這類僧職起始于元朝,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后,封薩迦派第五代祖師八思巴·洛哲堅贊為國師,授予玉印,領總制院事,統領天下釋教;1269年,忽必烈又晉封八思巴為帝師,從而促使了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正式形成。自此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對藏族地區的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大寶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噶舉派高僧活佛授予的僧職稱謂。1406年,噶瑪噶舉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德銀協巴應明朝永樂皇帝之邀抵達南京,受到明成祖的盛情款待,并受封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簡稱"大寶法王"。這一封號遂成為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的專用尊號,沿襲至今,如第十七世噶瑪巴活佛就是當今在世的"大寶法王"。
大慈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格魯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13年,作為宗喀巴大師大弟子之一的釋迦耶希(又名絳欽曲杰)代宗喀巴進京應詔,受到明廷的盛大歡迎,于1415年被明成祖封為"妙覺圓通慈慧普應輔國顯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1429年,釋迦耶希再次應邀進京,并在內地留住造寺傳法,遂于1434年又被明宣宗皇帝封為"萬行妙明真如上勝清凈般若弘照普慧輔國顯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覺如來自在大圓通佛",簡稱"大慈法王"。
大乘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薩迦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13年,薩迦派高僧貢噶扎西(漢籍中稱昆澤思巴)應明朝廷之邀抵達南京,被明成祖封為"萬行圓融妙法最勝真如慧智弘慈廣濟護國演教正覺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剛普應大光明佛領天下釋教",簡稱"大乘法王"。
大智法王,是明朝對藏東地區的藏傳佛教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明朝永樂初年,朝廷邀請岷州地區的藏族高僧班丹扎西入朝,并讓他在內地長期留住;明宣宗時被授予"凈覺慈濟大國師";明英宗時晉封為"西天佛子大國師";明代宗時再晉封為"大智法王"。
闡化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帕主噶舉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06年,明成祖封當時任帕主噶舉派主寺澤當寺第五位寺主扎巴堅贊為"闡化王"。
除了以上數位僧職較高的法王外,明朝政府授予的藏傳佛教僧職稱謂,可謂不勝枚舉,諸如贊善王、護教王、闡教王、輔教王以及西天佛子、灌頂國師、灌頂大國師等等,在此不一一贅述。
清朝時期,清政府繼續對藏傳佛教高僧,特別對格魯派大活佛授予至高無上的僧職頭銜,比如達賴、班禪、章嘉和哲布尊丹巴等。由于這一時期授封的僧職稱謂大都是藏傳佛教界具有廣泛影響并形成制度化的活佛系統,故準備另文專述。
學位性稱謂
學位性僧職稱謂,在藏傳佛教界具有很高的地位和威望。因為這一僧職稱謂是極少數僧侶經過長期的清苦修學而獲得的一種宗教學銜,它能夠顯示各自在佛學知識領域具有頗高的專業水準和身份。這一宗教學銜在藏語中總稱為"格西"(漢文意譯為"善知識")。"格西"中又有不同級別的具體稱謂,諸如"拉然巴"、"措然巴"、"林賽巴"、"多然巴"、"阿然巴"、"曼然巴"、"噶然巴"等。
拉然巴格西,是藏傳佛教格西中級別最高的學銜,也是藏傳佛教顯宗中最高的學位。每位申請拉然巴格西學位的考僧,必須在拉薩大昭寺舉行的祈愿大法會期間,通過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高僧提出的佛學疑難問題的答辯,并得到認可才能獲取這一宗教學銜。
措然巴格西,是僅次于"拉然巴"的一種格西學位。每位考僧只有通過拉薩小昭寺舉行的大法會,并在拉薩三大寺眾高僧前答辯佛教經律論取勝,才能獲得這一宗教學銜。
林賽格西,該學銜排在措然巴格西之后,是某位學僧在拉薩三大寺中的任何一寺內通過答辯佛教經論而考取的一種格西學位。多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各大寺院大經堂門前的石階上舉行的法會上通過答辯佛教經論而獲取的一種格西學位,排在林賽格西之后。凡是具備條件的各大寺院均可授予多然巴格西的宗教學銜。
除了上述四種不同級別的格西學位之外,還有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格西學位,比如,阿然巴、曼然巴等。
阿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各大寺院的密宗學院中通過對密宗理論的研習以及實踐修煉而獲得的一種格西學位。一般而言,進入密宗學院修學的條件比較嚴格,其學僧必須先經過在聞思學院研讀藏傳佛教五部大論的階段,并在此獲得畢業后才有可能升入密宗學院深造;最好是取得上述格西學位中的任何一項后,被選派或推薦到密宗學院研修,最后取得阿然巴格西的學銜。阿然巴格西的學銜也有等級差別,如在拉薩上、下密宗學院中取得的阿然巴格西學位,是至高無上、最為權威的密宗格西的頭銜。
曼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藏傳佛教各大寺院醫學院長期研習藏醫藥學而獲得的一種格西學位或藏醫學位。由于醫學院所學理論知識極為廣泛深入,而且還要經常進行在野外采藥等實踐,故其研習時間相對較長。另外,藏傳佛教寺院中還有"噶然巴"、"然絳巴"等級別較低的宗教學銜,在此不一一贅述。
戒律性稱謂
戒律性稱謂,藏傳佛教同其它佛教流派基本相一致。比如,藏傳佛教中的戒律性稱謂,大體上可分為七類:即格聶、格聶瑪、格策、格策瑪、格隆、格隆瑪和格羅瑪。
格聶,即居士,又名"近事男",是受皈并守護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男性,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佛教徒。其梵文音譯為優婆塞或鄔婆索迦。居士中又可分為六種:即歸依居士、一戒居士、數戒居士、多戒居士、圓戒居士和梵行居士。
格聶瑪,即女居士,又名"近事女",是受皈并守護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女子,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女佛教徒。其梵文音譯為優婆夷或鄔婆斯迦。
格策,即沙彌,又名"勤策男"、"勞策"、"求寂"等,是出家并守護沙彌十戒(又說為三十六戒)的僧侶。其梵文音譯為室羅摩尼羅。
格策瑪,即沙彌尼,又名"勤策女"、"求寂女",是出家并守護沙彌十戒的出家女性或尼僧。 格隆,即比丘,又名"凈乞食"、"乞士",是受持《毗奈耶經》中所述二百五十三條戒律的僧侶。其梵文音譯為比丘或苾芻。比丘僧在廣大藏傳佛教信徒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格隆瑪,即比丘尼,又名"女乞善"、"乞凈食女",是具足受持三百六十四條戒律的出家女性或尼僧。她們在藏傳佛教界也具有較高的威信。
格羅瑪,即正學女或正學尼僧,是專為出家尼僧受持的介于沙彌尼戒與比丘尼戒之間的一種戒律。一般受持此戒二年后就有資格受持比丘尼戒。其梵文音譯為"式叉摩那"。
延伸
格魯派作為藏傳佛教中勢力最大、影響面最廣的宗派,它在寺院中建立起來的健全而完善的機構體制和僧職制度,對其它宗派產生了巨大影響,且各個宗派紛紛參照推行格魯派的寺院制度,從而使藏傳佛教寺院中的僧職設置在大體上趨于一致。為此,在這里主要以格魯派為例介紹藏傳佛教寺院中的僧職稱謂。
格魯派大型寺院中的僧職主要有"赤巴"、"措欽夏奧"、"措欽翁則"、"措欽吉瓦"、"堪布"、"格貴"、"翁則"、"郭聶"等。
赤巴,即"法臺"或"總法臺",其寶座設在各大寺院的大經堂內。大經堂是藏傳佛教寺院中的最高權力機構,重大宗教活動就在大經堂舉行。"赤巴",就是掌管全寺一切宗教活動或事務的負責人,在全寺主要札倉(學院)堪布中推薦具有淵博佛學知識、德高望重的高僧來擔任。如著名的"甘丹赤巴"就是繼席格魯派祖寺甘丹寺宗喀巴大師法統寶座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僧職稱謂,它是藏傳佛教第一赤巴。"赤巴"這一職位的任期依各個寺院的情況而各異。值得提出的是,在歷史上不少寺院的赤巴由寺主活佛來兼任。比如,第一世至第五世達賴喇嘛曾任哲蚌寺赤巴;歷代拉卜楞寺寺主嘉木樣活佛常任該寺赤巴,如此等等。
措欽夏奧,這一僧職在各大寺院中扮演司法官的角色,負責全寺僧紀糾察工作,也就是執行寺院里規定的各項清規戒律的高級僧官。
措欽翁則,這一僧職可以說是寺院里的教務長,主要負責管理各大寺院大經堂內舉行的各類宗教活動。比如,從經常性的誦經等宗教活動到舉辦大型宗教儀軌,均由"措欽翁則"來領導。由于措欽翁則時常在大經堂內領誦經文,故又俗稱"領誦師"、"舉腔師"等。
措欽吉瓦,任這一僧職的僧侶在各大寺院內充當大管家的角色,主要負責管理全寺的財物或后勤工作,堪稱寺院中的后勤部長。
堪布,又名師傅、大師、親教師等,梵文音譯為"鄔波馱那"。擔任這一僧職的高僧是藏傳佛教各個寺院或大型寺院中各個札倉(學院)的權威主持人,相當于漢傳佛教寺院中的方丈。由于擔任堪布這一僧職應具備淵博的佛學知識,因而必須是寺院或札倉中最有學問的德高望重的高僧,故在藏傳佛教寺院中擔任堪布這一僧職的僧人大都是獲得格西學位的高僧大德。
格貴,主要掌管各個寺院或札倉僧眾的名冊和紀律。所以又名為糾察僧官、掌堂師。實際上,格貴是負責維持僧團清規戒律的寺院執事,歷史上藏傳佛教各大寺院的糾察僧官巡視僧紀時,常隨身攜帶鐵杖,故有"鐵棒喇嘛"之俗稱。格貴的職責與上述"措欽夏奧"基本相同。
翁則,是掌管寺院大經堂或札倉經堂內的誦經功課和宗教儀軌的僧官稱謂。由于翁則常要在法會上指導僧眾誦經或親自領誦經文,一般由熟悉各類經文且聲音洪亮的僧人來擔任這一僧官。翁則的職責也與上述"措欽翁則"相一致。
郭聶,是掌管各個寺院或札倉中一切財物的僧官稱謂。因而又被稱為寺院管理員、札倉管家。郭聶的工作性質類同于上述"措欽吉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