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藏傳佛教的改革家
2016-10-26 來源:西藏文化網 作者: | 分享: |
在高僧大德如群星璀璨的藏傳佛教文化史上,宗喀巴大師(1357—1419)是其中極為耀眼的一位。他不僅是篤志向學、廣求多聞的大學者,而且是著述頗豐、思想博大精深的思想家,更是對藏傳佛教發展特別是格魯派崛起居功甚偉的宗教改革家。
當時,藏傳佛教教派林立,不僅對經文的理解歧見紛呈,而且各教派之間的斗爭也導致佛教戒律松弛。面對這一現狀,宗喀巴大師率先提倡戒律。1388年,他以身作則,改戴黃帽。黃帽原是藏傳佛教持律者所戴,是嚴守戒律的標志。宗喀巴借此意圖復興戒律。由于此一原因,由他創立的教派,也被稱之為“格魯派”或“黃教”。1400年,宗喀巴在拉薩西郊的噶瓦棟寺向450余名僧人傳法時,正式提出了僧人務必視戒律為一切功德的根本的主張。
宗喀巴看到,戒律的松弛不僅有現實的原因,也有思想的原因。為此,宗喀巴一方面以囊括大典、網羅眾家的氣度,總結大小乘、顯密一切教誡理論,另一方面又以深刻謹嚴的態度執擇佛教各宗之見地,以為佛教建立修學的圓滿次第。同時,宗喀巴以噶舉派思想為宗源,以阿底峽尊者的“三士道”思想為主綱,統攝各派教法教義,形成了以中觀應成派為正宗,以佛護、月稱為依止,緣起和性空相即不二的見地。宗喀巴對佛教教理教義的恢宏建樹,主要體現在其十八帙,凡一百六十多種的全集之中。而其精髓則集中于《菩提道次第廣論》、《密宗道次第廣論》、《正理海》等論著。宗喀巴在這些著作中提出,佛的言教不過教、證二法,無論大乘、小乘的一切教法均攝在經、律、論三藏之中,而一切證法則均統攝于戒、定、慧三學。要達到真正的佛學境界,必須“聞、思、修”三者并重,先聽聞經教,再思考其意義,而后依之修行。宗喀巴在佛教思想上的巨大建樹,為其宗教改革的順利推行奠定了理論基礎。
為了將佛教正法根植于社會,宗喀巴還多處弘法講學,并利用機緣善巧,為格魯派的崛起和佛教正法的傳播尋求政治和社會支持。根據史料記載,宗喀巴學有所成之后,每到一處,輒弘法講學,為佛教思想傳播和理論水平的提升作出了巨大貢獻。特別是在1409年,宗喀巴在扎巴堅參等人的支持下創建了拉薩正月祈愿大法會,在這次法會上,宗喀巴大師打破以前舊規,不分教派,不論等級,無論僧俗,兼容并蓄,各教派僧眾萬余人參加,還對僧眾做了承事供養,救濟貧窮等,給藏傳佛教帶來了強烈的震撼和新的活力。會后,宗喀巴在帕竹貴族仁青父子的支持下,建立了甘丹寺作為根本道場,這就是格魯派的祖庭。
甘丹寺建成后,宗喀巴大師自任總法臺,不僅在寺院建立教理學院,定出學習制度,而且在《噶當六論》的基礎上規定以五部大論為主體的學習內容,要求僧人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地學習,即先讀完顯教經典,考取格西,才能學習密乘。為了保證學習,宗喀巴還建立了一套組織制度,各大小學院不僅有作為主持的堪布,維持戒律的格貴,還有領班念誦的翁則,實際教學的格更。這一套完整的寺院教育體系,保證了格魯派僧人的學習和修行。
通過宗喀巴大師及其弟子的努力,格魯派得到迅速發展,也得到明朝皇帝的認同,1414年,永樂皇帝再次邀宗喀巴大師赴內地弘法,宗喀巴因大病初愈,遂派其弟子釋迦益希作為代表進京,此舉不僅建立了格魯派與明朝中央政府的聯系,而且加深了西藏與祖國內地的聯系。就此而言,宗喀巴大師也是一位促進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愛國者。
宗喀巴大師對藏傳佛教事業的巨大建樹,給他也帶來了廣泛的盛譽。隨著格魯派的發展壯大,宗喀巴大師的名號如日中天,被譽為“佛陀第二”、“龍樹再世”、“雪域圣哲之首”、“文殊菩薩的化身”、“說空百代宗師”等。而宗喀巴大師關注社會、慈悲眾生的普世情懷,注重經義、刻苦研修的學習風范,以身作則、恪守戒律的宗教操守,以及積極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擔當精神等,更是這位偉大的學者、思想家、宗教改革家留給后世的豐富的精神財富。(作者單位:西藏民族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