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起源
2016-10-26 來源:網絡 作者: | 分享: |
藏傳佛教,或稱藏語系佛教,又稱為喇嘛教,是指傳入西藏的佛教分支。藏傳佛教,與漢傳佛教、南傳佛教并稱佛教三大體系。藏傳佛教以大乘佛教為主,其下又可分成密教與顯教傳承。雖然藏傳佛教中并沒有小乘佛教傳承,但是說一切有部及經量部對藏傳佛教的形成,仍有很深遠的影響。
前弘期
初傳神話
28代贊普拉托托日年贊時,天降神物,神物有:一肘量黃金寶塔、《百拜懺悔經》、《寶篋經》和六字大明心咒。
松贊干布
佛教大規模地傳入西藏應該從松贊干布建立吐蕃王朝時開始。佛教從兩個方向傳入,漢地和印度。當時的西藏松贊干布藏王,在他的兩個妻子,唐文成公主和尼泊爾毗俱胝,藏名尺尊公主共同的影響下皈依了佛教。他派遣大臣端美三菩提等十六人到印度學習梵文和佛經,回來后創造了藏語文字并開始翻譯了一些佛經,并制定法律明令人民要虔信佛教,佛教開始在吐蕃傳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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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
赤松德贊
赤祖德贊(又名赤熱巴堅)再次對佛教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有一個事件可以表現他對佛教的態度:當僧人講經時,赤祖德贊坐在中間,頭發編成兩辮束以長絲帶伸展在僧人座位上,然后讓僧人坐上去,以此表示他對僧人的尊敬。赤祖德贊興佛主要措施有:興建烏香多寺、制定七戶供僧的規定(規定每7戶平民負責供養1位僧人的生活)、厘定文字(西藏歷史上第二次厘定文字)、統一譯例(頒布了厘定新詞術語的法令、規定譯例三條)。這個時期出現了很多著名譯師,以“三老”(比盧遮那、丹瑪孜芒、迦濕彌羅·阿難陀)、“三中”(涅·般若鳩摩羅、款·魯易旺波、瑪·仁欽卻)和“三少”(噶瓦·拜則、焦若·魯益堅贊、尚·意希德)。
由于松贊干布、赤松德贊、赤祖德贊的突出貢獻,歷史上稱這三代贊普為“祖孫三王”。
赤松德贊
赤松德贊之后的3位贊普也都大力扶植佛教,僧侶免于賦稅和體力勞動;王宮內設置供奉佛、法、僧“三寶”的道場,讓僧人參與國政。
朗達瑪滅佛
但在九世紀中葉,西藏佛教曾一度遭到破壞,即所謂朗達瑪滅法,曾有一段時間(842-978)佛教沉寂了。稱為“黑暗時代”。赤祖德贊的興佛措施和把王朝軍政大權交給佛教僧人的做法,引起貴族們的不滿。貴族們謀害了赤祖德贊,擁立朗達瑪為贊普后,展開了大規模的禁佛運動。桑耶寺等著名寺院都被封閉,大昭寺改為屠宰場,釋迦牟尼等身像被埋藏起來。因為是文成公主把釋迦牟尼佛像從內地帶來并使吐蕃有了佛教,故文成公主被禁佛者說成是魔鬼的轉世。僧人被勒令改信苯教,不愿從命而又戒殺生的僧人被強迫操起弓箭,帶著獵狗去山上打獵。佛教寺廟內的壁畫被涂抹掉后,又在上面畫僧人飲酒作樂的畫。許多佛像被拖出寺院釘上釘子扔入河中,大量佛經被燒毀或扔到水中。這次禁佛運動對佛教的打擊是非常沉重的,以致西藏宗教史籍把朗達瑪以后的近百年間稱為“滅法期”或“黑暗時代”。
密宗之修持者,亦只有白衣之居士,于各自家中,或清凈山邊,修講生圓次第,所以能令密乘律儀傳統,得以不斷。其他共同佛法言之:則所有三代藏王時所翻譯一切之經續,以善于保存之故,因此大部分,尚能流傳至今。

后弘期
朗達瑪滅佛一百年之后,佛教后來由原西康地區和衛藏地區再度傳入,西藏佛教又得復蘇。朗達瑪滅佛之前佛教在西藏的傳播稱為藏傳佛教的“前弘期”,之后稱為“后弘期”。藏傳佛教后弘期根據佛教傳入路線的不同,分為上路弘傳和下路弘傳。
上路弘傳
上路弘傳指從衛藏地區傳入的佛教。對佛教的發展做出了貢獻的著名僧人有:拉喇嘛意希沃、降秋沃、仁欽桑波(958-1055)、阿底峽(982-1054)。
仁欽桑波翻譯了17部經、33部論、108部怛特羅,建寺108座。
阿底峽寫作《菩提道燈論》,對藏傳佛教理論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其弟子仲敦巴創立噶當派。同時他還是觀音、度母信仰的推動者。
下路弘傳
下路弘傳指有阿里地區傳入的佛教。主要人物有:索南堅贊、賽尊、洛敦·多吉旺秋、卓彌譯師釋迦意希。
蓮花生大師
支派的形成
這樣,佛教逐漸在吐蕃復興,并發展成獨具高原民族特色的藏傳佛教,而且從11世紀開始陸續形成各種支派,到15世紀初格魯派的形成,藏傳佛教的派別分支才最終定型。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薩迦派、噶舉派等前期四大派和后期的格魯派等。格魯派興起后,噶當派則并入格魯派而不單獨存在。藏傳佛教的派別差異既不像印度的小乘十八派是由于其遵行的戒律不同而分派,也有異于印度的大乘因其主張的教義不同而分派。其派別差異是因不同師承、不同修持教授、所據不同經典和對經典的不同理解等佛教內部因素和不同地域、不同施主等教外因素而形成眾多派別。這是藏傳佛教的又一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