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已有51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領取福利
2021-05-27 來源:人民網 作者:李海霞 | 分享: |
創業滿1年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補貼
目前,我區已有51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領取福利
近日,記者從自治區住建廳了解到,為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創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西藏高校畢業生創業可享受住房公積金補貼。目前,西藏已有51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共申請住房公積金補貼187.26萬元。那么,該政策究竟包括哪些內容呢?記者采訪了自治區住建廳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解。
按照國家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要求,自治區住建廳積極推進“互聯網+公積金服務”,于2019年10月建成并上線運營全區一體的西藏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繳存單位和職工可通過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網廳等渠道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查詢等業務。提取住房公積金貸款、上一年度還款本息等高頻事項和離退休、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實現“零材料”不見面辦理,購房等提取住房公積金實現網上申報不見面辦理。
“下一步,全區各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還將持續優化服務方式、簡化審批環節,不斷滿足繳存職工對美好住房條件的需求,大力支持繳存職工改善住房條件。”自治區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記者還了解到,為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創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目前,我區已有51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共申請住房公積金補貼187.26萬元。
那么,該政策究竟包括哪些內容呢?根據《關于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住房保障政策的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鼓勵西藏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或返鄉創業,對注冊1年及以上的創業者,給予10年內不同比例的住房公積金補貼。其中,1-5年期間給予100%補貼;6-8年期間給予50%補貼;9-10年給予30%補貼。期間,因各種原因暫時難以繳存的,創業者可向當地人社部門和住建部門進行申請,待同意后方可緩繳,中斷期間不予補貼。自主創業超過2年未建立公積金賬戶的,未建賬期間不予補貼。
記者了解到,2017年1月1日后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該辦法規定享受相應的住房公積金補貼。2017年1月1日前已創業的高校畢業生,住房公積金補貼申請年限與2017年1月1日前的創業年限一并計算,合計不超過10年,并按照創業相應期限計算公積金補貼標準。
關于補貼標準,自治區住建廳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創業者住房公積金單位(企業或個人)繳納的數額,每年核定一次,繳存額確定后一年內不再變動;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按照不應低于5%,不得高于12%的規定執行;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如何申請補貼呢?根據住房公積金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按照屬地原則,創業者向當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由人社部門對享受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企業或個人)是否屬于補貼對象進行審定,由住建部門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等是否符合我區相關政策進行審定,同時,為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建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當地財政部門按照人社部門和住建部門出具的審核資料,將上年度住房公積金補貼資金一次性撥付給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再由該中心支付到創業者個人賬戶。